B020216电子商务(独立本科段)考试计划
主考学校:安徽财经大学


序号

课程代码

课程名称

学分

备注

1

0004

毛泽东思想概论

2

 

2

0994

数量方法(二)

6

 

3

0015

英语(二)

14

 

4

0995

商法(二)

5

 

5*

0910

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

6

 

6

0996

电子商务法概论

6

 

7*

0911

互联网数据库

3

 

0912

互联网数据库(实践)

3

36学时

8*

0906

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

3

 

0907

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(实践)

3

36学时

9

0997

电子商务安全导论

3

 

0998

电子商务安全导论(实践)

2

24学时

10*

0908

网络营销与策划

3

 

0909

网络营销与策划(实践)

2

24学时

11*

0913

电子商务与金融

3

 

0914

电子商务与金融(实践)

3

36学时

12*

0915

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

3

 

0916

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(实践)

3

36学时

13

毕业设计及答辩

不计学分

总计

73学分

说明:1、考试课程及学分表中备注栏内的数字表示网上作业的学时数;
2、报考条件:(1)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;(2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、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在替代《数量方法(二)》、《商法(二)》课程后,须从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1—2门课程,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;(3)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须加考《经济学(二)》、《电子商务概论》课程;(4)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须加考《网页设计与制作》、《电子商务概论》课程;(5)其它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须加考《经济学(二)》、《网页设计与制作》、《电子商务概论》课程;
3、部分课程的替代:(1)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数量方法》、《商法》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,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《数量方法(二)》、《商法(二)》课程成绩;
(2)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3级(含)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,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《英语(二)》课程成绩;
(3)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,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(带*号者)成绩。